檢送修訂後之「新竹縣政府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更新日期 :
2025-04-16
公告處室 :
行政群組
來文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4月1日府民客字第1143310563號函辦理。
二、自114年度起本縣公私立高中級國民中小學學生客語認證獎勵金,依旨揭計畫第四點(五)3款規定辦理:
(一)申請人自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成績公布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檢附成績單影本(應加申請人簽名),向就讀學校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為推動客語能力認證,民政處訂定相關計畫說明如下,鼓勵各校多加申請:
(一)新竹縣推動客語深根服務實施計畫:補助各校開設客語能力認證研習及課程、客語家庭親子多元系列活動及共學課程及客語薪傳師客家傳習推廣服務等。
(二)新竹縣政府113-114年提升各級學校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分別有本土語言(客語)修課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通過認證講以及進步獎,獎金3萬元至12萬元不等,鼓勵各校申請。
(三)新竹縣政府114年新竹縣客語認證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補助各校參加各梯次客語認證之餐費、車資、保險費、工作費等相關費用。
四、前揭相關計畫請各校逕至民政處網站靚靚客家/客語扎根(https://reurl.cc/paLZVZ)下載運用,如有相關疑義請洽相關承辦人員:
(一)客語獎勵金:民政處客家事務科莊小姐(03-5518101#2109)
(二)客語深根服務實施計畫:民政處客家事務科彭小姐(03-5518101#2116)
(三)提升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及客語認證中心學校計畫:民政處客家事務科劉小姐(03-5518101#2111)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4月1日府民客字第1143310563號函辦理。
二、自114年度起本縣公私立高中級國民中小學學生客語認證獎勵金,依旨揭計畫第四點(五)3款規定辦理:
(一)申請人自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成績公布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檢附成績單影本(應加申請人簽名),向就讀學校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為推動客語能力認證,民政處訂定相關計畫說明如下,鼓勵各校多加申請:
(一)新竹縣推動客語深根服務實施計畫:補助各校開設客語能力認證研習及課程、客語家庭親子多元系列活動及共學課程及客語薪傳師客家傳習推廣服務等。
(二)新竹縣政府113-114年提升各級學校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分別有本土語言(客語)修課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通過認證講以及進步獎,獎金3萬元至12萬元不等,鼓勵各校申請。
(三)新竹縣政府114年新竹縣客語認證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補助各校參加各梯次客語認證之餐費、車資、保險費、工作費等相關費用。
四、前揭相關計畫請各校逕至民政處網站靚靚客家/客語扎根(https://reurl.cc/paLZVZ)下載運用,如有相關疑義請洽相關承辦人員:
(一)客語獎勵金:民政處客家事務科莊小姐(03-5518101#2109)
(二)客語深根服務實施計畫:民政處客家事務科彭小姐(03-5518101#2116)
(三)提升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及客語認證中心學校計畫:民政處客家事務科劉小姐(03-551810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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