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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公告者 : 黃宇堇主任 更新日期 : 2025-10-17 公告處室 : 行政帳號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
二、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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