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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員東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公告者 : 人事室/主任 更新日期 : 2026-06-05 公告處室 : 行政帳號
一、依據: 新竹縣政府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辦理。
二、錄取名額及說明:
(一)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
補本公開職缺。
(二)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上班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時間:每日實際工作8小時,並依學校需求彈性安排及調整上下班時間。
(四)待遇:依勞動部公告最低基本工資每月薪資 31,450 元,享勞(健)保、勞退。
(五)本次錄取者於聘期中表現優異,並經年終考核通過者,且視經費及學校需求得同意續約。
※本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下一梯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三、工作內容:
(一) 校舍及環境清潔整理工作、綠美化及修繕。
(二) 維護校園安全、門禁管理工作,為確保學生安全,必要時調整部份工作時段,加強安
全維護工作。
(三) 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身心健康品德優良,對本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任用迴避相關情事者。
(三)最近三年無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
(四)無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貪污等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
未結案者。
(五)無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操守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無前科記錄及不良嗜好。
五、報名日期: 115 年 6 年 17 日(星期三)下午14時00分至14時30分。
六、報名方式:
(一)檢附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後歸還,依序排列,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甄選報名表、身分證 (請將正反面影印於A4紙同一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長證件1份(無者免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二)報名者如有資格不符或繳驗之證件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即時查覺而予錄取,仍將予以無條件註銷錄取資格及予解僱,並溯至僱用之日起,另將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七、報名地點:新竹縣竹東鎮東峰路521號 員東國中人事室。
八、連絡電話:0963-737361 人事主任黃主任。
九、甄試日期:1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起。
十、甄試地點:本校一樓E化教室。
十一、注意事項:
(一)甄試順序為報名順序。
(二)錄取結果公告在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校公告及本校校網,並於指定時間報到辦理報
到,逾時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錄取人員上班生效計薪日依學校需求安排,並應遵守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之工作規則或人事規章。
(四)受僱人應負之責任:
雇用期間乙方願接受甲方各工作之指派調遣,並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如因工
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或因值勤之疏失而致甲方遭受損失時應予賠償外,甲
方得隨時解雇,乙方如因特別事故須於雇用期滿前先行離職時,應於一個月前
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得離職。
(五)受雇人有下列情形者立即解雇:
1、不按照規定值勤,或有重大事故不能值勤。
2、無故擅離職守,經常遲到早退。
3、過於自大、態度傲慢無禮、不聽指揮勸導。
4、處理事情不當,以致造成損害。
5、曠職、行為不檢損及校譽。
6、解雇時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佔據校舍藉故不離去,並主動歸還所有配發或借用之物
品。

十二、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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